***自2002 年6 月28 日起生效***
申请永久居住(移民) | 费用(加元) | 费用(人民币) |
永久居民/ 配偶/ 普通法伴侣 主申请人- 商业移民 受赡养子女(22 岁以下且未婚) 永久居住权费(不包括未婚的受赡养子女) |
550 1,050 150 975 |
3,000 5,750 800 5,350 |
其他服务项目 | 费用(加元) | 费用(人民币) |
落地记录证明 旅行证件 |
30 50 |
170 280 |
非移民服务项目 | 费用(加元) | 费用(人民币) |
临时居民签证- 一次入境 临时居民签证- 多次入境 学习许可 工作许可 |
75 150 125 150 |
400 800 700 800 |
付费方法:
付费只能使用加元或人民币--其它种类货币均不接受。其它种类货币均不接受
加元:
用加元付费可使用国际保付支票,国际银行汇票,国际汇款单或现金。国际保付支票,国际银行汇票和国际汇款单必须将准确的钱数汇寄给“the Receiver General for Canada”。使馆不能接受汇寄给“加拿大使馆”或“加拿大使馆签证处”的国际保付支票,国际银行汇票或国际汇款单。所有国际保付支票,国际银行汇票和国际汇款单都必须有一年的有效期并能在一个指定的加拿大银行分支机构进行流通。现金付费必须交付准确的钱数。加拿大使馆无法提供加元找零。
人民币:
用人民币付费可使用中国邮政汇款单或现金。加拿大使馆只接收数目准确的汇款单,该汇款单必须汇寄给“加拿大使馆签证处”。你还必须在汇款单上用汉字和拼音明确标出你的姓名,同时还应清楚地标明你的出生年月日。一份清晰的汇款收据复印件应作为你的付费证明附于申请内。
何时付款:
受理费应在递交申请之前付清。现金付款请去位于使馆北门的收款处,它的办公时间是周一至周四
上午八点到十一点,下午一点到三点,及周五上午八点到十一点。永久居住权费可在签证签发之前
的任何时候缴纳;所有成功的申请须在缴纳该费用后方能完成。
任何通过邮寄方式递交的受理费用数目不准确的申请都将被退还给申者本人。
请勿在信件中夹寄现金! 请勿在信件中夹寄现金!
我处对于递交申请的对外办公时间是周一至周四上午八点十五到十一点半。